应与直播营销相关方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责任,确保提交信息等真实、有效。
建立主播培训机制,对签约主播发布的内容进行管理,以及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a.获取不正当利益;
b.未恰当履行与主播签署的合作协议,造成恶劣影响;
c.违背承诺;
d.扰乱直播经营秩序;
e.侵犯他人权益。
a.主动出示主体资质有关信息或链接,公示消费争议解决途径及客服电话;
b.对委托的主播进行审核和必要的培训;
c.不得销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销售第三方商品应按照GB/T 33493的相关要求,做好供应商选择和商品采购及验收;
d.承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a.客观、专业、全面介绍商品,不得隐瞒瑕疵,做必要的消费提示;
b.未经授权不得冒用他人名称、品牌等开展经营活动;
c.不做夸大宣传,不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d.不经营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商品;
e.不强制消费;
f.应配合平台规范直播间的消费者评论,营造良好交易环境;
g.不应进行数据造假和流量作弊;
h.不应诱导用户进行私下交易。
基于互联网技术,以人物讲解、演示,结合即时视频、音频、图文等形式向直播营销平台消费者发布商品、服务等信息,达成以产品推广、商品销售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直播营销相关从业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a.熟悉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能在工作中执行、运用;
b.熟悉本组织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遵守;
c.具备岗位需要的能力。
a.获得直播营销商品或服务的策划书,了解商品和服务特性;
b.直播全程应有相关的措施,满足可追溯的要求;
c.有满足直播营销的基础设施和适宜的环境;
d.配备胜任直播营销服务的人员;
e.采取措施、防范人为错误发生;
f.直播营销实施后,商品和服务交付以及售后服务的实施应明确责任,履行承诺。售后服务宜满足GB/T 27922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