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经济周刊
“二选一”背后,反垄断监管难在哪里?
如何判定被调查对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这是反垄断调查的起点,也是主要难点之一。
“反垄断执法,首先要界定‘相关市场’,有两个维度,一个是界定相关产品市场,以汽车为例,是全品类所有汽车,还是乘用车,或者更细分,高端乘用车还是商务车?另一个维度是界定地域市场,范围是全球?还是中国?还是上海?”徐明妍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解释,“反垄断的案子都有这一步,互联网行业的相关市场界定会复杂一点。”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前成员王晓晔在媒体上指出:“如果把整个经济都界定为一个相关市场,那可能任何企业都不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就没办法执行。”
在对阿里巴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相关市场界定为“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并判定阿里巴巴具备市场支配地位。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给出了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7个理由,其中包括:阿里巴巴在相关市场的份额超过50%;阿里巴巴具有很强的市场控制能力——“通常以格式合同方式,直接规定交易佣金费率和年度营销推广费支出水平,平台内经营者谈判能力较弱”,“通过制定平台规则、设定算法等方式,决定平台内经营者和商品的搜索排名及其平台展示位置,从而控制平台内经营者可获得的流量,对其经营具有决定性影响”;阿里巴巴在关联市场具有显著优势——在物流、支付、云计算等领域进行了生态化布局,进一步巩固和增强了市场力量。
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外卖平台食派士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曾引发网络热议。有网友评论称之为“教科书般的法律文书”,还有网友惊叹“检查机关内部有经济学高手坐镇!”这份1.5万字的处罚决定书花了超过一半的篇幅来界定相关市场,并运用了经济学的定量分析方法,文中加入了不少表格,甚至还有数学公式,宛如一篇论文,最终将相关市场界定在“上海市提供英文服务的在线餐饮外送平台服务市场”。
商家对平台议价能力不足仍有待破解
但禁止互联网平台企业对商家实施“二选一”,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商家面对平台议价能力偏弱的问题。
餐饮小老板张永胜和妻子在西部某城市加盟了一个餐饮品牌,主营梅干菜扣肉、芹菜豆腐、小炒黄牛肉之类的家常菜,店铺位置偏僻,主要靠美团获得外卖订单。
“饿了么平台在这边不行,我们暂时没有做。”张永胜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说。
他每天早上六七点起床去买菜,美团早上10点开始派送,晚上10点停止,这时候他才能关店休息。如果提前关门,就影响店铺在美团上的信誉,评分会被降低。
“现在是新店开业,美团要求必须搞活动,一份辣子鸡在美团上标价33.8元,顾客每单优惠10元,我出8元,美团2元。还要出配送费之类的,到我手里只有16元左右。”张永胜说,“不做活动,就不能上美团。”
美团先抽22%佣金,月底返还2%,实际抽成20%。当被问及和平台的议价情况,张永胜回答说:“佣金一般谈不下。不给点的话,美团不给你派单。 ”
2021年被确立为反垄断“大年”。
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并处182.28亿元罚款。这一数额刷新了中国反垄断行政处罚纪录。
4月1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集34家中国互联网公司召开行政指导会,要求充分发挥阿里案的警示作用,各平台限期一个月全面自检自查、逐项彻底整改。
4月26日,总局再次对互联网巨头出手,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在阿里和美团之后,下一个会是谁?(《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姚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