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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鲁克聊天室:企业如何设定市场营销目标

市场营销和创新是企业设定目标过程中的两个基础领域。企业正是在这两个领域中取得了其主要成果。顾客所为之支付的,正是在这两个领域中所取得的绩效和做出的贡献。所有目标都必须是绩效目标,以行动为目标,而不只是良好的愿望。在所有其他目标领域中,行动的目的就是使市场营销和创新这两个领域中的目标得以实现。

市场营销目标由若干个目标组成

如果只讲市场营销的一项目标,则很容易使人产生误解。
完成市场营销绩效需要有若干个目标的实现,这些目标主要包括:

·当前市场上已有的产品和服务;

·产品、服务及市场方面的“淘汰更新”;

·面向现有市场的新产品和新服务;

·新市场;

·分销组织系统;

·服务标准和服务绩效;

·信用标准和信用绩效。

集中经营决策是极为重要的一项决策

已经有许多著作论述过这些领域中的每一领域。但是,几乎从来没有人强调指出:只有在集中经营决策和市场地位决策这两个关键性决策做出以后,才有可能在这些领域中确定目标。
古希腊伟大科学家阿基米德(Archimedes)曾经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就可以撬起整个地球。”这是一句耳熟能详的至理名言。其实,他所说的支点就是当今企业中集中经营的中心业务。实际上,就是集中经营的中心业务给企业提供了一个杠杆,使它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集中经营决策是极为重要的一项决策。在很大程度上,它可以成功地把“我们的业务是什么”的定义转化为有意义的经营投入,转化为企业的具体运作,使企业有可能为目的、宗旨和使命而努力工作,从而构成了有效战略的基础。

市场地位决策,是构成市场营销目标的基础决策

构成市场营销目标基础的另一项重要决策,是关于市场地位的决策。一种常见的方法宣称:“我们要成为市场上的领跑者、主导力量。”还有一种常见的方法:“只要销售额在不断扩大,我们就不用去关心所占有的市场份额有多大。”这两种方法看起来似乎都有道理,但其实都是错误的。
很显然,并不是任何企业都可以成为市场领跑者。一方面,企业必须确定在哪个细分市场上、在哪种产品的经营上、在哪种服务的提供以及在何种价值的交付方面,自己应该成为领跑者,成为主导力量。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企业的市场份额下降了,而当时市场的扩张速度快于企业销售额的增长速度,那么即使该企业的销售额比原来有所上升,也未必一定给企业带来好处,未必是企业发展的表征。

如果一个企业只占有很小的市场份额,它最终必将在市场地位上处于边缘状态,因而极易受到来自其他企业的攻击和危害。

市场地位,是企业持续生存极为重要的一个因素

因此,不管销售曲线呈现出何种状态,市场地位都是极为重要的一个因素。从销售量或市场份额的角度来看,供应商处于边缘状态的“哪一点”,会因行业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但是,当制造商临近边缘状态时,其长期的持续生存就会存在危险。上述有关结论,不论是对于一家百货公司、一家银行、一家航空公司,还是一家保险公司而言,与制造企业一样,也都是适用的。

市场地位超过某个限度,就可能是不明智的选择

同时,获得市场地位还存在一个最高限度,如果超过这个限度,就可能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这符合边际递减,即使没有反托拉斯法(反托拉斯法即反垄断法,是国际间或涉外经济活动中,用以控制垄断活动的立法、行政规章、司法判例以及国际条约的总称。——译者注),也是如此。
市场主导地位往往容易使领跑者感到高枕无忧。

实际上,独占企业所犯的错误,往往在于它自己的松懈和自满、盲目自大,而不是来自于公众的反对。

市场主导地位往往会在企业内部对创新产生激烈的反抗,从而更难于适应变化,导致在某种程度上陷入危险的境地。并且,它通常还意味着过于孤注一掷,就如同“把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以致很容易受到经济波动所带来的影响。

所以,在市场上人们常常会反对过分依赖某一家占据主导地位的供应商,这是有充分理由的。无论是制造企业的采购员、空军的采购官员,还是家庭主妇,没有一个人愿意受独占供应商的任意摆布。

独占支配地位,不如与竞争对手共享市场

在一个迅速扩张的市场,尤其在是新兴市场中,占据支配地位的供应商的绩效表现,很可能比不上该企业与另外一两家大型主要供应商或有竞争力的供应商共享该市场时的绩效表现。这看起来似乎自相矛盾,而且绝大多数商业界人士都难于接受这一点。
但事实上,一个新的市场,特别是新的重要市场,在同时有几家供应商共同竞争的时候,往往比只有一家供应商的时候扩张得更快,市场潜力更大。对于市场上一家供应商来说,如果享有80%的市场份额,那就足以满足它的虚荣心。但是,当市场只是由某一家供应商来控制货源时,市场不会像由两家供应商提供货源时那么快速地扩张,那么该供应商的收入和利润也可能要大大低于由两家供应商共享快速扩张的市场时的情况。

100中的80%,肯定比250中的50%要少得多

显然,100中的80%,肯定比250中的50%要少得多。当只有一家供应商供货时,一个新的市场的容量很可能会稳定在100的水平上,并处于静止状态。它将受到唯一供应商的想像力的限制,这是因为该供应商总是自认为清楚自己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能用于或不应该用于什么地方。
但如果同时有几家供应商,它们很可能会发现和促进新的市场与新的最终用途的产生,而那些新的用途可能是只有一家供应商时从来都没有想到过的。如果真是那样的话,现在的市场需求就有可能迅速扩张到250。

有意识地培养竞争对手,可以创造更大市场需求

杜邦公司(Du Pont)就似乎很好地把握了这一点。在杜邦公司的绝大多数成功的创新中,只把新产品在市场上的独占地位(独占的供应商)保持到收回其原始投资时为止。然后,杜邦公司就开始着手销售其创新的专利权,从而有意识地培养一批竞争对手。结果,一些富有雄心壮志的企业,开始为这种产品开发新的市场和新的用途。通过这种方法创造了更大的市场需求。
如果没有杜邦公司支持这种竞争,尼龙产品的开发肯定要推迟一段时间。即使尼龙产品的市场需求仍在增长,但如果没有竞争存在的话,很可能在20世纪50年代早期——当美国的孟山都公司(Monsanto)和联合碳化物公司(Union Carbide)、英国的帝国化学公司(Imperial Chemicals)和荷兰的AKU公司推出新的合成纤维时——就走向衰落了。

企业所应该达到的市场地位,不应该是最大限度,而应该是最优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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